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岳艳平同志为宁乡县人民政府督办员;
宋建良同志任宁乡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宁乡县公安局保安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熊四清同志的宁乡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来源: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作者:
编辑:陶湘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cn/content/2011/07/21/5679161.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岳艳平同志为宁乡县人民政府督办员;
宋建良同志任宁乡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宁乡县公安局保安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熊四清同志的宁乡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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