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工商局坚持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进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帮助、扶持企业正确使用商标,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我县涌现出以加加酱油、圣得西、忘不了服饰、楚天药机为代表的一批名牌产品。至2011年9月,我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件、湖南省著名商标42件。商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越来越突出,据统计资料显示,历年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都实现了16%左右的增长,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销售和利税增长率更是达到30-40%。
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企业商标意识
商标既是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象征,又是经营者独特个性、文化品位、商业信誉等因素的综合载体,是为企业创造财富的重要无形资产。县工商局通过利用公益广告宣传、电视专题推介、深入企业走访、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鼓励扶持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普及商标知识,使生产经营者了解到注册商标的作用以及商标的设计、注册、经营使用和侵权的保护途径等,提高生产经营者及全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如“楚天”等7件商标成功通过驰名、著名商标评审和公示后,该局主动邀请宁乡电视台策划制作了一期《崛起——宁乡品牌之路》的专题节目在“对话宁乡”栏目中播出,产生了广泛而热烈的反响。通过这些途径扩大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了品牌的知名度。
二、加强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近年来,该局引导企业科学使用和管理商标,将企业的商标战略和质量管理、产品服务、广告战略、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引导、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商标拓展市场,不断提高商标的影响力和产品的知名度,走品牌发展之路,培育了一批有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著名、驰名商标,为企业做大做强打下了坚实基础,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09年,该局推出了服务经济八大举措,其中重要一项就是专职工商联络员制度。该局每年从全系统抽调大批中层骨干从事全县规模企业的跟踪服务,在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实际问题的同时,深入企业开展商标指导,并有选择、有重点地积极培育、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在商标文字、图案的规范、注册手续的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不厌其烦地予以指导,直到企业满意为止。对知名度较高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指导其在其他相关商品或服务类别注册储备商标,为跨行业、多品种发展打好基础,进一步扩大注册商标的影响力。比如为了保护灰汤得天独厚的地热资源,形成优势旅游品牌,县工商局主动与省商标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协调,赴灰汤镇政府上门办理了15个类别商品和服务的“国汤”商标申注手续。在获悉楚天向中国驰名商标发起冲击后,县工商局积极主动帮助该企业做好各方面筹备工作,联系协调省、市工商局领导多次专程赴该企业考察指导,使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一举成功。该局立足宁乡农业大县这一县情,加强对农村企业、个体户、村民、专业合作社的商标专项指导。今年前7个月,全县申请商标34件,其中涉农商标12件,引导在生猪、茶叶、葡萄、茶油等种养殖业户申注商标,逐步形成宁乡农业的商标群,实现商标扶农、商标富农、商标助农。“宁乡花猪”的地理标志商标申注曾作过相当长时间的努力,后因被农业部认定为生猪保护名录而未获批准。该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政府、市、省局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经多方争取,2010年年底“宁乡花猪”这个含金量很高的商标终于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注册证。
在加强商标注册工作的同时 , 县 工 商 局 制 定 实 施《2009-2013商标品牌战略五年规划》,根据企业的发展势头和经营状况,把全县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分类排队,逐年重点扶持培育一批信誉优、市场前景好、知名度高的生产经营企业,申报认定著名、驰名商标,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发展一个,逐步形成了驰名商标为“塔尖”、注册商标为基石的金字塔型商标品牌梯队。经过逐年培育发展,宁乡企业的商标注册量大幅增加,高知名度品牌群体,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为知名品牌成长保驾护航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有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后,各类傍名牌的假冒侵权现象也不断出现,不利于品牌的发展,更不利于企业拓展市场。工商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此,该局把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商标战略的重中之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做好商标的规范使用和保护工作。一方面积极采取主动维权方式,深入企业查看商标使用是否规范,引导企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制订保护措施,并将其作为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查处各类商标的侵权行为,切实保护企业的商标专用权。2009年5月,青岛啤酒公司向该局反映,在益阳、岳阳、湘潭等地市场上出现了青岛啤酒的侵权产品。该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多次赶赴侵权违法行为发生地,会同当地工商部门及时予以查处,维护了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2009年5月,县内某知名服饰公司反映,该公司在株洲、茶陵等地的经销商有暗中经销假冒产品的行为。但该公司不愿意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一是担心影响与下级经销商的合作关系而失去市场,二是担心假冒产品的出现会影响到消费者对该公司系列产品的消费信心。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得知企业遇到这一棘手难题后,与企业工作人员一起,数次往返株洲、茶陵等地,行程2000余公里,采取内紧外松的办法,对假冒产品予以收缴,对违法经销商予以警告。既保住了企业的市场份额,又制止了假冒侵权行为。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罗晓林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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