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政办发【2011】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我县首届宜居文化节将于2011年10月21日至23日举行,为进一步激励住房消费,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真正让利于民,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11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实行购房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购买县内新建商品住房交易,由县财政按所缴契税的50%补贴购房业主。
二、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由县住房保障局收取的转让手续费、转移登记费和测绘成果利用费实行减半征收。
三、经开发商承诺,在宜居文化节组委会指定楼盘购买新建住房的,根据购房面积给予购房业主相应现金补贴,其中90m2以下的补贴3000元,90m2以上(含90m2)的补贴5000元。
四、购房日期以县住房保障局网上备案时间为准。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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