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副主任胡明先、朱群强、钟兴民出席会议。副县长钟利仁、王湘云、县政府副调研员周明山、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伟东以及相关人大代表、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疗卫生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宁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大会筹备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宁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议决定,宁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12年4月26日至28日在玉潭镇召开,会期三天。
贺应辉在会上指出,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是本届最后一次大会,也是承前启后的一次大会,各级各部门思想上、组织上不能放松,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陈芳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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