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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行政约谈制度 凸显柔性执法理念
2012-05-11 11:07:44 字号:

图为约谈会现场。

  工商行政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达200余部,职能涵盖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内容。工商部门履职好坏,特别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宁乡县工商局2011年查办食品安全案件284件,罚没金额20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受理食品类消费申诉举报69件。该局将2012年定位为“食品安全建设年”,针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方面存在共性问题和容易出现的隐患,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路子,创造性地推行食品经营行业行政约谈制度,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促进行业自律,取得显著成效。

  一、跟进社会热点,确定行政约谈对象

  一是关注舆情,根据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约谈对象。该局非常注重对涉及工商职能的民生舆情的收集和分析,并积极采取措施迅速介入。如针对部分群众反映居民家庭使用的自来水有异味、日本大地震引发的食盐风波等事件,有针对性地要求县自来水公司和县盐业公司参加约谈会,提醒公用企业谨记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督促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是根据12315申诉举报数据分析,确定行政约谈对象。该局高度重视12315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工作,根据每季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情况的汇总分析,将群众投诉集中的领域确定为下一步的执法重点。如,全县12315投诉受理数据分析显示,消费者关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多发、连发。针对这一情况,该局于3月9日召开了行政约谈会议,就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食品外包装标识不规范、食品质量问题、食品标价与实际收取的价格不符、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对全县相关大中型超市及食品总经销商负责人等16名代表进行了集中约谈和行政告诫。

  三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确定行政约谈对象。国家局、省局部署“地沟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乳制品经营主体等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后,该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辖区工商所召集当地食品经营企业(经营户)多次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企业依法履行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二、细化环节,确保行政约谈效果

  为了规范行政约谈的流程,增强行政约谈的严肃性,该局专门出台了《宁乡县食品经营行业行政约谈制度》,细化约谈环节,规范约谈程序,力求最佳效果。

  一是约谈前。在确定约谈对象后,根据监管执法和消费者申诉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确定约谈的内容,发出《行政约谈通知书》,明确指定相关负责人参加约谈活动,直接通报该约谈对象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其事前做好准备,防止被约谈对象敷衍了事,随便派人应付约谈。同时,消费维权人员针对约谈事项,深入了解分析,拟好约谈提纲。

  二是约谈中。注意把握节奏点,确保行政约谈效率。在重要的、大规模的集中行政约谈中,该局一把手亲自参加会议,通报行业问题,接受现场咨询,增强了行政约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除被约谈对象外,还邀请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参加约谈会,增强约谈会议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工作人员根据准备好的约谈提纲,通过面对面座谈,宣传工商部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经营者职责及要求,听取约谈对象有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制度建设等自律管理方面的情况,协助经营者分析申诉数量多、处理不及时的内外部因素,督促其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确定行业代表进行表态发言,增强行政约谈的互动性。

  三是约谈后。加强后续监管,严惩违法行为?。行政约谈会议后,宁乡县工商局要求企业开展自查,对照约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自查期间,对企业能够主动改正并消除影响的违法行为不予追究和处罚。企业自查后,全系统将就行政约谈的行业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厉惩处。今年一季度,该局通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活动,办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案件118件,罚没款共计56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最大限度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所办案件未发生一起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效率显著提高。

  三、及时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宁乡县工商局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让群众以及各级领导了解、支持工商工作的窗口和工具。不仅在行政约谈时,主动邀请当地新闻媒体介入,对行政约谈活动给予采访、报道,在行政约谈会议后,对于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也及时向媒体公开发布,对典型事例给予曝光,从而督促企业守法经营。长沙红盾网、宁乡电视台、《当代商报》、《今日宁乡》等县内外媒体均报道了该局开展行政约谈、牵头组织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牵头组织3·15期间消费维权执法行动情况,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生动诠释了“维护好市场秩序是工商部门最根本的任务、最好的服务”的理念。

  四、柔性执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原本是抱着忐忑的心情来的,通过约谈,听到的却更多是耐心的指导和规范。这样的约谈既为企业保全了面子,同时起到了警示和告诫作用,可谓一举多得,值得称道和推广”。参加完3月9日的一场约谈会,一家公用企业的负责人如是说。从强制执法、一罚了之,到现在突出指导、以理促之,该局重引导、重自律的监管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一)改善了与监管对象之间的关系。自从推行行政约谈制度以来,执法办案人员改变了居高临下,生、冷、横、硬的态度,监管相对人感受到了亲情和温暖,消除了紧张和对立的情绪。从而,化解了矛盾,减少了冲突。很多当事人不但认识到了错误,吸取了经验教训,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行政处罚,而且对工商执法人员亲情化、人性化执法和真心实意帮助解决问题的行为深受感动。

  (二)改善了执法环境和部门形象。过去,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不少案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很多当事人在接受行政处罚之后,对工商部门产生这样那样的看法,甚至还发生过阻碍公务和暴力抗法事件。如今,通过推行 “阳光执法”和行政约谈等制度,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得到提升,内外关系得到协调,执法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

  (三)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通过推行行政约谈制度,做到了查办一批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批当事人、规范一批企业、优化一方环境;初步实现了法律、经济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公正、文明、科学相统一;执法、普法、指导、帮扶相统一。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罗晓林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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