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朋友:
根据公安部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驾驶员审验工作新操作规定中的重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验范围的新规定
(一)凡初次领证日期在5月1日以后的持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校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均需参加本年度的审验。上述车辆初次领证日期在5月1日以前的,其审验时间后推至下一年度进行。
(二)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校车驾驶证期满换证的。以上驾驶证不需换证且无违法记分记录的,持本单位开据的《教育培训证明》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年度审验。
二、培训方式的新规定
培训对象:持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准驾车型的有违法记分记录的或期满换证的驾驶人。
培训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8:30,下午14:00。
培训地点:宁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设青岛啤酒对面的星光驾校)
培训教育工作完成后驾驶人凭相关证明到车管所申请审验或换证。
特此公告。
宁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2012年7月5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cn/content/2012/07/10/5675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