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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家县直单位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
2012-10-10 10:39:00 字号:

  9月28日,记者从全县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今年起我县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首批对资金流量大、人员和下属机构多、审批职能多的10家县直单位,设立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纪检组长由县纪委统一派驻;对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41家县直单位,由县纪委设立一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归口管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胡德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纪委、县监察局班子成员,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各驻在单位、管辖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悉,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是中央及省市各级面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通过实行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的人、财、物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直接管理,从而有效保持了监督的独立性,进而提高监督实效。全县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行整合优化、强化监督、分类管理和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派驻(出)机构将实行统一管理、领导联系、工作例会和工作报告制度;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监督检查、案件检查、投诉受理、处理建议、督促指导五个方面;派驻(出)机构通过参加会议、审阅文件、座谈研讨、公开述廉、工作督查、受理举报、查处案件、建立台帐等方式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派驻管理的县直单位,可视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会议宣读了中共宁乡县委《关于对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宁乡县纪委、宁乡县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运行的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派驻(出)机构负责人、驻在单位、管辖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如何做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就如何开展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胡德强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明确任务,准确把握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重点。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重点:把握精神实质,建立健全派驻(出)机构领导管理体制;把握工作变化,理清派驻(出)机构行权理职的方法;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管辖单位及其所属系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确保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加强,不削弱。三是要摆正位置,全力推进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驻在单位、管辖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接受监督与关心支持派驻(出)机构工作的关系,派驻(出)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实施监督与协助工作的关系,县纪委、县监察局机关要正确处理好与派驻(出)机构之间领导管理与协调服务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四是要严格要求,确保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要在服务大局上、强化监督上、提高素质上、廉洁自律上下功夫,提能力,强职能,正形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陈芳 姗姗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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