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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四提升”助推反腐倡廉建设
2013-04-24 15:38:55 字号:

  4月18日,我县召开集中管辖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暨“四抓四提升”活动动员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胡德强出席。

  去年9月,县委成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县直单位实行集中监管。今年,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集中管辖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继续实行分类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实行“四项制度”和开展好“三项工作”。实行“四项制度”即落实考评机制,将各单位统一纳入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范围;实行重要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月报告制度;实行工作重点巡查和驻点办公制度;落实工作例会和列席单位重要会议制度。开展好“三项工作”,即以抓好监督检查为重心,开展好监督检查、案件检查、投诉受理、处理建议、督促指导和交办任务六项工作;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重点,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等;以《统一管理运行办法》(纪委20号文件)为总纲,完善运行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同时,为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县纪委在集中管辖单位中开展“四抓四提升”活动。“四抓四提升”,即抓责任落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抓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防腐免疫力;抓制度建设,提升公共权力运行透明度;抓作风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执行力。“四抓四提升”活动包括组织学习培训,开展“重务实、崇节俭、讲文明、改作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六个一”活动(主要领导上一堂党课;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法规政策专题学习和讲座;集中观看一次廉政教育片;组织一次廉政警示活动;半年进行一次党务政务公开;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开展重点巡查和驻点办公活动,开展“权力阳光运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评先表彰活动。该活动原则上开展两年,从今年4月份开始,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章建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对于如何做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胡德强指出,要适应新体制,探索新经验,务求新效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创新工作各有特色,集中管辖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得到促进和提升。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陈芳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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