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该局经过近8个月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盗用他人QQ号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2012年8月17日上午11时许,宁乡县公安局接到陶某报案称:有人盗用其所在公司董事长王某的QQ号码,以急需货款为由,诈骗公司财务现金100万元。接到报警后,宁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事开展调查。专案组民警利用银行转账信息等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隐藏在广东或广西,并于2013年4月28日在广西宾阳市公安机关配合下,成功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廖*全(男,广西人)、廖*流(男,广西人)抓获归案。
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廖*全交代利用“木马”程序盗用王某QQ号码,后冒充王某通过QQ与公司财务联系,以急需进货用钱为名,骗取该公司财务将100万元打入廖*全指定的账户,尔后分别转入20余个账户取出的犯罪事实。同时,该团伙还交代自2012年以来共利用QQ实施诈骗十余起。目前,大部分涉案资金被追回,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蔡济时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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