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出游,去指定场所购物、为自费项目付费等类似现象在旅行途中时有发生。伴随着新出台的新《旅游法》将在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旅行中的这些现象将被叫停。近日,记者走访了国旅、港中旅等几家大型旅行社获悉,不少旅行社纷纷调整产品内容、调整价格,使得境内外旅游线路均出现大幅上涨,而我县“十一”期间预订外出旅游的团队同比去年有下降,游客与旅行社都处于观望中。
境内外旅游线路价格大幅上涨
“新法实施后,境内外旅游线路价格均呈上涨趋势,而以‘购物’为主的港澳游、出境游项目,价格将出现大幅上涨。”据湖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宁乡营业网点计调冯晴介绍,境内旅游以昆明6日游项目为例,之前他们的报价为近2000元/人,而新法实施后,价格将涨至近3000元/人,境外旅游以台湾8日游项目为例,国庆节前的报价约为5000多元/人,但新法实施后,这个价格将涨至7000多元/人。另一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境内旅游以桂林3日游项目为例,之前的报价为399元/人,而新法实施后,价格将涨至500多元/人,境外旅游以新马泰10日游项目为例,国庆节前的报价约为6000多元/人,但新法实施后,这个价格将涨至每人近万元。
新《旅游法》的实施,为何会带动旅游线路价格上涨?据多家旅行社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各旅行社的报价之所以低,是因为报价中并不含有安排顾客到指定地点购物、去自费景点购票等“二次消费”,因此,旅行社给出的报价,往往是平价或者亏损价,但新《旅游法》实施后,这些变相的盈利方式将被取消,报价将回归到成本价之上。
一次性付费导游、游客更舒心
“目前没什么变化,但新《旅游法》的实施对于导游来说,是件好事。”在某旅行社做导游多年的小姜告诉记者,作为导游其实和游客一样,都不愿意进店,而且导补也不高,现在没了进店团,导游要省事得多,带团只需拿导补就行了,现在她所在的旅行社正在计划给导游大幅提高导补费。国旅和港中旅相关人员也表示,他们旅行社也正在提高导游的导补费。
在旅游过程中不再出现强制购物现象,不少市民表示赞赏。“导游和司机的小费、所有景点的门票均包含在团费内,所有消费更加明白,这对游客来说,实际支出变化不大。”家住山水华庭的李先生认为,旅游就是用来陶冶情操,并且一次性缴费后,旅行途中不会再有商业性行为,购物时间节约了,玩耍的时间也更多了。
旅行社还处于观望中
“今年我县“十一”期间预订外出旅游的游客同比去年有下降。”香港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宁乡营业网点策划部经理杨文介绍。“过去有部分人都是冲着低价出去旅游,由于新《旅游法》“十一”正式实施,国庆之后境内外旅游线路价格均不同程度上涨。部分游客取消了“十一”期间外出旅游的计划。
对于旅游业务量的下降,旅行社还处于观望中,不敢有太多新的动作。杨文预计,由于游客出游越来越理性和成熟,因此新《旅游法》的实施,将会在国庆节过后,迎来一个观望期。他分析,新《旅游法》的实施虽然带来了出游费用的上涨,但相应的游客参与出游产品的质量会得到相应的提高。在这段时间里,旅行社还将会相互观望,因为它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模式都要按照新的法律进行调整。他预计,在这段时期内,旅游市场将会有一个调整和改变。
旅游部门将着力贯彻落实新《旅游法》
据县旅游局副局长陈湘介绍,为着力落实新《旅游法》的实施,我县组织各相关部门、主要旅游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收看收听了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新《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参加了市旅游局举办的培训班专题学习,并通过各种媒体和短信平台将新法颁布实施的消息广泛发布。
针对新《旅游法》的具体操作,陈湘表示,县旅游局将严格按照新《旅游法》中“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等“五个不得”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按照“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等“三个不得”规范导游的服务情况。对零负团费、欺客宰客、强迫消费重头打击,对违规和非法行为绝不手软。同时,县旅游局将抓好旅游客运安全工作,严格要求旅行社确保旅游团队乘坐正规合法的旅游车,完善好我县关山、灰汤等各个景区、景点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提供情况,并将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核定好花明楼、沩山等景区、景点的游客最大承载量。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孙新明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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