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新政以更大力度惠及广大参保居民,图为一些参保居民正在县人民医院办理医保补助手续。
●2013年全县医保基金总额超5.6亿元,惠及参保居民20多万人次
●今年重大疾病救治实行大病二次和三次补助,最高可达18万元
●对违反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的临床医师实行“黑名单制”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2月26日,记者从全县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全县医保基金支付总额超过5.6亿元,受惠参保居民达20多万人次。今年,在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基金安全监管,确保医保服务水平获得有效提升。当天的会议,还对全县2013年度12家医保工作先进单位和20名医保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去年支付医保基金5.6亿多元
因患珠网膜下腔出血,家住流沙河镇的何跃飞于去年6月7日至10月28日在长沙市中心医院住院接受治疗,花费医疗费用27万多元。之后,他获得了10万元的医保补助,一家的经济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像他这样,通过对大额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二次补助,去年全县共有93人获得的医保补助额达到封顶线10万元。
去年,我县医保补助水平呈现出全面提高的可喜态势。一年来,全县医保基金支付总额超过5.6亿元,惠及参保居民20多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19852万元,住院统筹支付10628万元,住院补助17889人次;生育保险住院1467人次,生育门诊568人次,基金支付51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3.6亿元,补助18.2万人次,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2.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是我县医保补助水平有效提高的一个具体表现。去年,通过对大额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二次补助,全县93人补助额达到封顶线10万元,813人的补助额超过4万元;儿童白血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等8种列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病种,补助比例达到70%-80%,惠及2373名参保居民。
新政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
在我县今年的医保工作推进过程中,全面施行医保新政策,不断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成为被广泛关注的焦点。
此次医保政策的调整,集中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领域,有如下五个方面。一是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有所上调,乡镇级、县级、市级、省级、非定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700元、900元、1000元;二是封顶线进一步提高,继续实行二次补助,新增三次补助。对重大疾病救治范围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大病二次和三次补助。其中,一、二次补助调至累计最高不超过12万元;一、二、三次补助调至累计最高不超过18万元;三是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15%,并实行二次补助;四是纳入重大疾病救治病种的费用额度达到三次补助标准的可享受三次补助,新增艾滋病患者在指定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80%;五是意外伤害住院不享受二、三次补助,意外伤害对象首次住院出院3个月后,因同一原因进行后续治疗再住院的医药费用参照普通住院报销。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述调整,将使我县医保以更大的力度惠及广大参保居民,其惠民特色更为显著。
三大举措强化基金安全监管
及时查实假发票2份,避免基金损失1.47万元;查处冒名顶替住院6例,追回冒领基金3.7万元;复审纠正结算错误案例174例。去年,通过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医保费用结算和基金财务“双岗双审”制度,全县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去年,在优化医保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医疗监管得到切实加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督查121家次,提出整改书面记录92份;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开展督查300多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下达违约金扣缴通知单199份。临床医师医保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得以全面推行,对3家医疗机构的17名临床医师提出了医保执业资格警告,对医生史某提出医保执业资格严重警告,对医师张某作出了暂停职工医保执业资格3个月的处理。同时,对定点服务机构的违规违约行为,严格按照协议进行整治。城镇职工医保中心拒付13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20多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扣缴47家定点医疗机构违约金194万元,拒付48家违规协议药店违规费用10685元,对4家违规药店给予了收缴违约金、暂停定点资格3个月限期整改的处罚。
今年,为进一步强化医疗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转,县人社局推出了如下三大举措。一是深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医保执业资格管理这一创新举措。对违反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的临床医师,实行“黑名单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限期三个月整改、追究违规经济责任、取消医保执业服务资格一年等处罚。二是增强不定期现场监管频率。重点对“小病大治”、挂床住院、冒名住院、虚假医疗消费、不合理医疗消费等行为情形进行监管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县内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三是强化医疗专家监管督导。邀请医保专家委员会成员定期深入定点单位进行督查指导,特别是在大型诊疗项目合理检查、抗生素合理使用、临床路径应用、病历处方文书书写等方面,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服务行为规范化,上水平。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龚再蓉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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