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和长沙市《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21日,县环保局组织全县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做好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了解,根据企业排污量和污染因子,国家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监控,分为“国控重点企业”和“省控重点企业”,我县“国控企业”共有9家,其中有7家涉水、2家涉气。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办法》的精神。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立志表示,保护环境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站在义务地角度,企业必须有自觉自主的参与意识;站在责任的角度,企业必须自觉履行环境保护各项职责。他要求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办法》要求,积极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要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认真分析污染来源、监测项目及频次、监测方法和仪器,合理规划布点位置,要对自行监测结果和信息公开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监督,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共同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与会企业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办法》的相关要求。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邓建华 孙新明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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