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记者从县食药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推进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改、废止等情况,该局于今年初重新修定《宁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裁量权基准的范围从“药品、医疗器械”扩展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进一步完善了裁量权基准内容,做到行政执法每个案卷裁量基准均有依据。并将裁量权基准及说理式文书样版印成手册,发放到各执法人员手中,组织培训学习,重点掌握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办、审、定”三分离要求、文书书写注意事项。通过以上举措,大大提高了全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淑兰 孟娟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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