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5月26日,县工商局举办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培训班,并下发了委托工商所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文件。这标志着我县率先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权限下放至工商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精神,方便农民就近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工商局决定委托工商所(含经开分局、毅德工商办)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等事项。县工商局统一制定下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会议纪要》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等登记资料范本,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格,要求工商所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指导工作,专门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受理窗口,开辟绿色登记通道,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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