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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政策力促房地产稳步发展
2014-07-22 10:46:16 字号: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编者按:5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辉主持召开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办公会议,针对当前房地产发展的各个因素进行优化,推出一系列的促进措施,这些措施被归纳为“县九条”。从今天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为您还原一个真实的宁乡房地产,一起感受“县九条”带来的信心与前景。

  时间回溯到5月26日,周辉主持召开房地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会议对宁乡房产发展的走向,对产业提升的后劲,对市场碰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根据实际,“县九条”就此诞生,其具体内容为:

  一、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落实问题进行督办。

  二、县城规划区内拆迁安置原则实行货币化补贴,不再建设安置房,全面冻结县城和城镇规划区的私房建设,逐步减少新建保障性住房。

  三、对文件下发之日后挂牌成交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县国土资源局按前期60%,施工许可证办理前交20%、预售办证时交20%的比例分期收缴土地出让金。由财政、国土、政务中心建制把关。

  四、2014年6月15日至8月15日,首次刚需购买商品房和首次改善购房(原住房已转让)的业主,由县房地产协会给予相当其所缴契税50%的补贴。

  五、在本文件下发之日后并在今年12月31号之前新动工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相关手续齐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城乡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住保局等单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建设期限对项目进行履约审核后,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煤(燃)气入户安装费可缓交。属于整盘一次性预发售的项目延长至预售前缴清;分期开发的项目在第一期预售开盘后一个月内缴清。

  六、由县金融证券办牵头组织,研究出台支持首次刚需和首次改善型购房政策。其中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没有超过三成、基准利率没有上浮,首次改善(购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没有超过五成、基准利率上浮没有超过10%;在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中,考核权重增加到130%。

  七、加快启动金州大道维修,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设施配套,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宁乡环境氛围。

  八、由县住保局立即出台优化物业管理办法,打造宜居环境品牌。

  九、由县住建局牵头,对房地产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防范房地产业风险。

  县住保局副局长彭海波认为,宁乡的城镇化率目前依然偏低,发展环境相对较优,且环境、交通、气候、居住等条件优越,未来房地产业发展仍有很大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这九条政策,对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是一个利好。他认为有三个亮点:第一大亮点是会议统一意见,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城区,严控县域私房建设,严控拆迁实物安置,调优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二大亮点是会议对目前调控的主要压力来源银信的压力进行了硬性规定,对于购房置业上进行了相当于缴纳契税50%的补贴,对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控制首付比例,对按揭利率上浮提出了不高于10%的要求。对出让金和建设规划费用的缴纳从一次性变为分期分阶段交付。从而轻购房业主和开发投入的压力。第三个亮点是会议对2013年县人民政府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文件进行督办落实。“特别是针对四个一,一个户口,一个学位,一份保障,一份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督办落实。”彭海波说。

  九大举措,必将在宁乡房地产市场上产生积极的回应。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倚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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