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要把职能理顺,主动积极地担起职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顶格处理。”7月23日,我县召开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汇报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曦明听取汇报后,发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最强音。据了解,我县已出台《宁乡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奖励最高可达6万元。
上半年,县食安办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起,已支付举报奖励1600元;强化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和大型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共计备案10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6431例,其中14起5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由卫生监督所业务人员进行了上门指导。同时,全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上半年全县共办理食品安全行政案件204起,没收违法所得8万余元,罚款60余万元;侦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5起,判决2人,批捕13人,取保候审2人,网上追逃3人。
彭曦明听取汇报后指出,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执法力度,把职能理顺并积极主动地担起职责,对食品行业从严监管、从重处罚,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顶格处理。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先强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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