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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主动上门服务企业
2014-08-07 10:00:40 字号:


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亮之星察看排污情况。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县环保局副局长黄红耀和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一行到亮之星米业,主动为该企业二期清洁能源项目审批服务,获得业主的高度赞赏。

  亮之星米业负责人介绍,亮之星二期工程拟建5MW谷壳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清洁能源项目,该项目已获省发改局立项审批。该项目以谷壳为原料,经隔绝空气碳化-碳化产生燃气-燃气净化后用于发电,是高效循环利用新能源项目,产生的电能并入国家电网。其副产品有碳基绿色复合肥、浓缩绿色叶面肥。整个项目达到零排放,是节能环保的朝阳产业,有广阔的前景。由于该项目急于进入技术试运行阶段,项目上马时间紧急,而项目要报省环保厅审批。环保局获悉情况后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

  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亮之星米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审批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亮之星谷壳发电虽然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清洁能源项目,但这种项目审批权限归属省环保厅,一期工程必须通过“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验收才能进行二期项目审批。该项目的问题结症是:米糠油项目原规划于这个新园区建设影响了谷壳发电项目规划,谷壳发电项目与一期圆仓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新征用地的二期项目标准卫生防护距离内有3家居民,一期工程污染防治设施达不到环保三同时验收标准。

  通过讨论研究,环保局审批服务科确定了整改方案:米糠油项目规划到老园区建设,按标准安全距离调整二期谷壳发电项目与一期建筑物的距离并设隔离墙,搬迁卫生防护距离内的3户居民,严格按环评要求进行二期项目规划,二期项目建设必须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一期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达到“三同时”标准,园区实施雨污分流,园区只设置一个排污口,污水达标排放。

  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亮之星二期是清洁能源项目,即使是县环保局主动热情上门服务,但县环保局一定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验收制度,绝不会降低验收标准,绝不庇护企业。环保部门的这种坚持原则、热心服务的作风感染了业主。亮之星业主表示,将切实担起“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责任,所有规划建设均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为宁乡县的环境质量好转贡献应有的力量。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肖拯 孙新明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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