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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集中派出管理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
2014-10-30 10:28:28 字号: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记者从县纪委获悉,自2012年9月县委下发宁发(2012)21号文件《关于对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专门成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41家县直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归口集中管辖以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积极发挥异体监督的优势,认真履行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廉政教育、案件查办等主要职责。坚持“四个突出”:即突出夯实工作基础、突出抓好工作重点、突出加强工作合力、突出增强监管实效,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提升了集中管辖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促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两年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正确处理与委局机关、委局职能室和被监督单位的关系,强化工作合力,确保顺利、有序履行监督职责。建立了分类监管、工作考评、日常工作联系三大机制,将41家单位分为综合服务单位15家、业务职能单位16家、经济发展单位10家三类,明确三类单位的监管重点,将各单位统一纳入全县反腐倡廉建设考评范围,每年评选5家左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进行半年和年终工作讲评。开展了“四抓四提升活动”,督促指导各单位突出抓好“责任落实、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面上工作。今年集中对征地办、炭河里、凤凰山3家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重点巡查,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还建立了“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月报告制、参加重要会议制度等制度,指导各单位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并以此为重点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检查和监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小范婷 彭倚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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