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今年6月23日至2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县检察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举报宣传工作。昨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斌就今年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有关问题接受了《今日宁乡》记者的专访。
有效推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记者(以下简称记):今年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和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罗斌(以下简称罗):今年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确立的“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围绕这一主题,将主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惩治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措施;检察机关对修订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记:《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年前经过了新一轮修订,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有哪些变化或者说亮点?
罗:《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二次修订是在检察机关既有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举报工作发展变化的情况,充分考虑现实社会环境下的多种因素而做出的,可以说有四大亮点:一是规范表述了举报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原则,完善了对举报工作性质的界定,增加了“开展举报宣传”及“受理、审查、分流、交办举报线索,以及督办、答复”的表述,丰富了举报工作的工作方式,明晰了举报工作的业务流程;二是着眼于通过信息技术提高举报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举报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部门之间举报信息的互联互通;三是突出强调举报工作的内部制约,确保举报工作依法、公正、有效开展。实行举报线索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要案举报线索的管理,建立侦查部门对举报线索处理结果的回复通报制度,从而有效杜绝举报中心对举报线索只管受理不管结果的现象;四是切实有效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鼓励人民群众依法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解决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从而使举报工作得以长效化。
举报可采取多种途径
记: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范围有哪些?
罗: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还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
记:现在可以采取一些什么方式进行举报?
罗:举报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网络或者举报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我们县检察院主要可以采取如下几种举报方式:书面举报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二环西路(行政中心旁)宁乡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09 0731—87882000;网上举报:http://www.ningxiangjcy.gov.cn/
对举报人采取严格保护
记:检察机关对所提供线索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有哪些奖励措施?
罗: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给予二十万元以上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记:举报存在一定风险,那检察机关对举报人是如何进行保护的?
罗:检察院会依法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具体措施有: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
记:从举报风险保护和奖励措施来看,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是非常重视群众举报的。您是如何看待群众举报的?
罗: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很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群众举报有关线索而依法初查、立案侦查并深挖出来的。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我院共受理群众举报有关线索20余件,根据有关线索共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其中,县城郊乡重点办主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拆迁工作组组长肖某,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干部王某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贿赂、滥用职权,分别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和十三年六个月。这起案件便是经群众举报进行查获的。因此,检察机关十分重视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非常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举报线索。
记:感谢罗检察长为我们作出的详细解答,请问您如何看待我们此次宁乡县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活动的?
罗:根据最高检安排,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由各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会同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这对于我们基层检察院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契机,借助这个平台我们可以让更多群众了解“举报”的内容方式等。检察工作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宁乡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宁乡区域形势,将持续加强群众举报工作,深入推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为服务廉洁宁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作出贡献。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贺美容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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