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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采毁林150亩
2016-07-05 15:44:43 字号:

  近日记者获悉,一非煤矿山在严令关停的情况下依然进行非法开采,我县相关部门组织联合调查,核实存在犯罪行为之后,县森林公安局于6月21日对晟华矿业进行了立案侦查,6月27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被传唤到案,目前已经刑拘。

  据了解,该非煤矿山法定代表人李某,在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间,以117万元的总价款收购了当地一采石场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并于2013年7月18日进行了矿权延续,随后,注册成立该非煤矿山开采公司,并出任法定代表人。矿权所有权及经营权转换后,李某通过林地流转的方式(林地权属已变更,但尚未实现流转)以378万元的总价款获取当地桎木山林场630亩林地的40年使用权。自此,该公司在取得使用权的部分林地内,通过使用挖机等工程设备破坏山林表层植被及地表岩石层的方法,开采山体内所蕴含的陶瓷土向外销售牟利。2014年12月16日,该公司向县林业局申请办理了30.2亩临时林地使用许可,至2016年6月,该矿业公司共毁坏林地面积经鉴定为150.12亩。

  该非煤矿山的开采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造成山体被毁,水土流失严重,道路被损,严重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群众喊打声一片。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刻部署安排,组织县森林公安局西部所民警进行突查,发现在今年年初,政府决定对非煤矿山进行停业整顿之后,只要天气状况允许,该矿业依然在进行偷采,将原有陶瓷土存货对外运输销售。在经过调查,核实存在犯罪行为之后,县森林公安局于6月21日对该矿业公司进行了立案侦查,6月27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被传唤到案,目前已经刑拘。

  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我县范围内,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毁坏山林,盗采林木,县森林公安机关将一律从严打击处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特别是对我县生态建设、环境建设这一块造成恶劣影响的,绝不姑息!”在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认罪态度颇好,他表示:“政策不允许开采,以后坚决不再开采;原来挖烂的山体,破坏的植被,争取全部复绿。”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畅 吴晴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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