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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季度住房保障对象公示
2017-08-10 09:20:15 字号:

 

根据《宁乡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宁政[2013]32号)文件精神,下列申报对象经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受理、初审、住保局复核、部门联审,拟为2017年第二季度新增住房保障轮候对象,现公示如下:

如对上述申报对象有异议者,请予举报。

公示时间:2017年8月9日起至8月15日止。

举报地址:宁乡县住房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87891300 15873118715

宁乡县住房保障局

二0一七年八月九日

 

来源: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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