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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2017-11-07 10:07:03 字号: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彭凤 通讯员 赵婵娟)近日,记者从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荣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据了解,“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表彰检察机关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窗口”形象而设立的最高荣誉。评选工作每届间隔三年,只有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才可以申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示范窗口”。

  近年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紧紧围绕目标,从全面履职、培育精品、优化效果三个方面,努力做好争创工作,此前,已连续四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凤 赵婵娟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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