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李先强 通讯员 喻锋强)近日,市公共客运管理局依法查处了一冒充公务车且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有效规范了公共客运市场秩序,维护了公务车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3月28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到市民电话,投诉有人驾驶张贴“公务用车”标志的小车湘A7Y8**从事网约车经营业务,希望相关职能部门查实处理。公务车管理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到处理工单后,立即将该车车号与公务车管理档案库信息进行比对,发现该车并非我市公务车,于是认为很有可能是有人擅自在私家车上粘贴“公务用车”标志,并从事网约车经营。随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致函网约车管理部门市公共客运管理局,请求协助调查。
接到协助处理函后,市公共客运管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先根据提供的车牌号码到车管部门查明了该车的基本情况:车主为胡某,家住菁华铺乡桃林桥村,该车为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小车。随后,专案组人员与菁华铺派出所取得联系,说明了事由,请求派出所协助找到当事车主进行调查。
3月30日下午1时半左右,当事人胡某驾驶该车来到了菁华铺派出所,市公共客运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胡某进行调查。经调查询问,该车为胡某在3月初从长沙购买的二手车,胡某称买车时车身上就已贴有“公务用车”标志,但他并未撕除。购回该车辆后,胡某一直利用该车从事网约车经营。基本情况确定后,执法人员以涉嫌非法营运对该车予以了暂扣,并要求当事人胡某到市公共客运管理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在接下来的几天,市公共客运管理局对胡某涉嫌非法营运的证据进行了更深入地收集和固定,特别是调取到胡某加入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平时通过平台收取车费等系列证据后,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违法行得到认定。4月4日,市公共客运管理局依法对胡某给予了罚款10000元的处理,并责令胡某立即撕除湘A7Y8**车身张贴的“公务用车”标志。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先强 喻锋强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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