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周伟 吴晴 先强 小凤)9月17日,记者从市委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为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提篮子”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监管严格、行业规范、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经报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提篮子”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包括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党员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党员干部违规借贷、项目管理不规范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市纪委将畅通举报渠道,在行政中心一楼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市行政中心107室)设举报信箱,以及举报电话0731-88980973,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全面自查自纠,对于上报的问题立即整改,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章建制。
专项治理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工)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对本单位存在的工程建设领域“提篮子”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已摆进去,严格落实治理要求,认真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如实申报个人情况并定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有反响、有倾向的干部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打消侥幸思想,如实报告并自觉抵制工程建设领域“提篮子”等有关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有监督责任,要持续传导压力,促使各单位高度重视,严肃认真落实申报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落实责任不力、故意瞒报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内外勾结“提篮子”,以及国土规划、政府采购、环保、教育、科研、金融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既打击“提篮子”的掮客,又严惩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提篮子”行为没有市场、没有生存空间。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周伟 吴晴 先强 小凤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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