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苏建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市人民法院坚定政治立场,严格按照中央、省委、长沙市委和宁乡市委的会议精神,坚持“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11月20日,市人民法院对胡某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了审理,这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该院审理的第3起此类案件。
市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特别是11月份以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快办案进度,为斗争工作深入开展造势,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召开多次党组会议、院务会,对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法官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统一法官干警思想,凝聚力量,规范行为;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将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网络等新媒体结合共同发力。截至目前,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审结3件,9人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
“宁乡有着广泛的农村地区,要充分利用好6个人民法庭的优势,广泛宣传和发动人民群众知晓、认同、参与这项工作。”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欣表示,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是要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该院组织精兵强将和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同时,该院一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每一个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精品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通过三年的努力,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了解,在下阶段的专项斗争工作中,该院将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办案理念和标准,以审判手段严厉制裁黑恶保护伞。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周伟 苏建然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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