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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部分营运车辆运营的通知
2019-01-01 13:31:31 字号:

关于恢复部分营运车辆运营的通知

  各企业、客运站:

  我市自2018年12月30对班线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机动车教学车辆采取停运和停止教学以来,我市城区和部分乡镇出现小范围的旅客滞留和物资滞留,现我市境内主城区与各乡镇主要干道已抢通,基本符合营运车辆通行条件。经报请市交通运输局同意,我所特作出如下通知:

  一、自2019年1月1日11时起,各道路运输企业可根据公安交警发布的路况管制信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恢复县内班线客运和县际班线客运,市际及省级班线客运应根据官方发布的路况信息结合实际予以恢复运营。

  二、自2019年1月1日11时起,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货运输车辆可恢复运营。

  三、自2019年1月1日11时起,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可恢复运营。

  四、自2019年1月1日11时起,驾培机构教学车辆在教练场无积雪情况下可在场内开展教学活动。

  五、自2019年1月1日11时起,白马桥汽车站、东城汽车站恢复运营。

  六、工作要求。各企业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在线运营车辆要根据路况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同时班线客车不得进入村道运营,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宁乡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9年1月1日

来源: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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