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通讯员 邹晴 记者 周伟)不听民警劝诫,阻拦民警正常出警,任意辱骂、踢、打民警……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彭某军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2019年1月16日下午,被告人彭某军到宁乡市某医院看望因车祸而受伤的侄儿。在到达住院部4楼时,彭某军发现几名民警正准备带走其弟弟彭某。在没问清缘由的情况下,彭某军当即上前阻挠、制止民警带走其弟弟彭某。随后,民警向彭某军解释,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其弟弟彭某涉嫌殴打肇事司机,需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可听完解释后的彭某军依然我行我素。在围观群众逐渐增多、为避免出现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在场民警随即拨打电话请求增援。
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再次向彭某军进行解释、劝诫和警告,但彭某军仍不为所动,民警即将彭某军传唤至派出所。在与民警争论、推搡的过程中,彭某军情绪激动,踢、打民警。并在传唤至派出所的路途中,因民警担心其使用手机攻击,要求其暂时交出手机由民警代为保管,彭某军当即拒绝,并咬伤了该民警。
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彭某军如实供述了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宁乡市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邹晴 记者 周伟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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