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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祀,切忌“乱花钱”
2019-04-04 10:02:59 字号: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小范婷 通讯员 蔡敏)清明祭祀是我国的传统习俗,每到清明时节,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各类祭祀用品往往会受到市场的青睐。事实上,这种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人民币形象。据悉,违反相关规定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修订稿首次提出,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进一步明确了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币图样是违法行为。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宁乡支行提醒广大市民,爱护人民币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每个公民都要做到自觉抵制和拒绝购买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宣传品及其他商品。企业、商家要依法经营,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人民币图样,共同维护人民币信誉和流通秩序。市民如发现有违规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违规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中使用人民币图样等行为的,可向人民银行宁乡支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31-88391921。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小范婷 蔡敏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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