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成员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根据当前雨水汛情和天气形势,按照《宁乡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自2019年6月9日14时起,在全市范围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目前,全市仍处于防汛关键期,汛情形势复杂,请各级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继续抓好当前防汛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防灾害发生,确保平安度汛。
宁乡市防汛抗早指挥部
2019年6月9日
来源: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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